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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二十八章 黄裳:恩师江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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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整村人,均为盗寇!

    村子为盗窝,壮汉化贼匪,老少充耳目,妇稚作炊米。

    凡此村中之人,老老少少,各司其职,劫掠为生。

    「嗯」

    江昭撩起帘子。

    甫一入眼的,便是一片鲜红。

    不时有屍体,被军卒搬走,挖一土坑,葬於其中。

    江昭略一沉吟,目光之中,闪过一丝狠劲。

    整村之人,皆以劫掠为生。

    轻者,掠其金钱。

    重者,掠其性命。

    这样的例子,在一府两京一十六路之中,绝对不在少数!

    有山之人,仗山为山匪,劫掠於山林之中。

    有水之人,仗水为水匪,劫掠於水泊之中。

    凡此类之人,皆以劫掠为生,藏於百姓之中,名为百姓,实为贼匪,让人防不胜防。

    方今天下,一片大治。

    二十年之中,敌寇已平大半,起义更是几近於无。

    无有外敌,亦无内忧,可谓一片太平之象。

    但是,谁也不曾注意到一点。

    在这太平之下,却隐藏着一种另类的忧患贼匪!

    这是一种另类的,但危险性却是丝毫不低的大危害。

    商贾惧之,百姓恐之,公门烦之。

    但即便如此,就算是知晓其中危害,对此却也仍是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究其缘由,就在於这一种贼匪,实在是太过特殊。

    百姓为贼匪,贼匪亦为百姓!

    逢此状况,为之奈何?

    「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村民了!」

    江昭目光一凝,似有迟疑,似有斟酌。

    整村之人,皆为盗贼!

    这样的风气,断不可助长。

    其中危害,实在是一目了然:

    一来,伤人性命,亦或是劫掠金钱,都是典型的社会不良因素,影响社会治安。

    一县之中,一旦真正有这麽一夥「整村贼匪」,恐怕一县之人,都得心神不安,整日担惊受怕。

    慢慢的,社会治安也就毁了。

    二来,这样的村匪,非常影响经济的繁荣。

    经济的繁荣,本质上是源自於商贸。

    但,若是商人知晓某一地方有村匪,又岂敢过去行商?

    非但不敢过去行商,甚至还得迂回行进,绕道而走。

    毕竟,商人重利不假,可也是要命的。

    而某一地方,一旦无人敢行商,经济必然滞塞。

    慢慢的,这一地方也就废了。

    「那刘老三的村子,大致在何方?」江昭冷声问道。

    隐隐中,他俨然已有决意。

    亦或者,在决意上,有了一定的倾向。

    「就在此地以东,大致三里左右。」折可适上报导。

    「好。」

    江昭一点头,押着手说道:「你且遣人,行至村中。」

    「且瞧一瞧,这村子,是否还有的救。」

    折可适一愣,身子随之一震。

    这话的潜意,可谓一目了然。

    若是这村中之人,风气还行,小孩子还算是天真,那就还有的救,可暂且饶恕一二。

    若是这村中之人,风气太差,就连小孩子也是一副贼匪风气,那这村子就没的救了,唯一一种解决办法—

    杀!

    「诺。」

    折可适一礼,对此倒也并不排斥。

    整村之人,皆为贼匪。

    这样的状况,站在正常人的角度来说,都是非常不稳定的因素。

    准确的说,这已经称不上是百姓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贼匪!

    既为贼匪,无论老幼,皆可杀之。

    「驾」

    马蹄声,渐起渐消。

    江昭紧握着拳头,心头一沉。

    以史为监,可辩往知来。

    这一次的匪患,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东西。

    其一,为新中国剿匪。

    在千年以後的那一时代,也曾有过一次剿匪。

    那一次剿匪,足足持续了三年,剿匪达二百六十余万。

    也正是这一剿匪,方才奠定了社会的安定,使社会长治久安。

    单从以史为监的角度来讲,那一时代能剿匪,这一时代自然也能剿匪。

    非但如此,事实上,但凡是历史上较为有名的时代,几乎都是将剿匪列为长期项目。

    无它一百姓为匪,古来皆如此!

    这与社会的繁荣与否无关。

    人的本性,就是懒惰的。

    一次劫掠,便可供人放纵一年半载,这样的回报率,不可谓不高。

    相较起苦苦种田来说,从别人的口袋中抢钱,无疑是来钱更快、更轻松。

    这也就使得,贼匪频出,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故此,若想让社会安定一点,剿匪势在必行。

    较为典型的,类似於汉武帝剿灭关东群盗,以及大名鼎鼎的黄巾之乱,都是剿匪之列。

    其中,黄巾之乱的本质,乃是农民起义。

    但是,站在统治者的角度,却又成了平乱以及全国性剿匪。

    所谓的平乱,主要是指起义的初中期。

    全国性剿匪,则是起义的末期。

    兹时,黄巾军被打散,各部头领分散四逃,占据山野,化作匪寇吗,这也就有了剿匪一说。

    董卓、曹操、袁绍等人,皆是以剿匪起家。

    除此以外,这一帮子人,还让江昭想起了另一件不太好的事情—

    魏博牙兵!

    却说在大唐末年,军镇割据。

    其中有一镇,名唤魏博镇。

    这魏博镇的兵卒,装备精良,人数虽少,但却颇有杀伐力。

    唯一的缺点,就是这一帮子人,只认钱,不认人,且异常团结。

    以至於,就连节度使,都被杀了足足五任。

    这一帮牙兵,若是待遇不好了,就联合起来,杀节度使。

    若是被节度使惹生气了,也联合起来,杀节度使。

    偶尔打仗失败了,也杀节度使。

    更有甚者,节度使想要生一儿子,留一後人,也会被杀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但凡心头不顺遂,就逮着节度使杀。

    那可是节度使啊!

    大唐末年的节度使,军政一手抓,权势之大,就算是放在史书之上,都是一等一的少见。

    但就是这样的人,却被区区牙兵联合起来杀了五任。

    以至於,导致诞生了「流水的节度使,铁打的牙兵」这一奇观。

    为何呢?

    因为魏博牙兵是父传子、叔传侄,世代皆为牙兵。

    正因为是父子相传、叔侄相继,也就导致牙兵之中,相互信任,可团结对外,烧杀抢掠。

    而这一次的贼匪,俨然也是一样的状况。

    整村之人,相互扶持,以劫掠为生,视他人性命为草芥。

    这与魏博牙兵太像了!

    无非在於,魏博牙兵更狠,且偏向於打仗为生。

    而这一村子的人,相对来说战力不高,更偏向於劫掠为生。

    并且,魏博牙兵的规模更大,足有一镇。

    而这一村子的人,规模更小,仅是一村子,估摸着也就几百人。

    但是,除此以外,其余的各方面,都几乎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劫掠这一行当,一旦长久,肯定也是父传子、叔传侄。

    一样都是有传承,之所以没有像魏博牙兵一样凶残,盖因魏博牙兵足足存续了一百四十三年,大致经过了七代人的传承。

    而这一村子的贼匪,还在「起步」阶段,还未曾做大做强。

    他日,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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